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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 访问次数:
重钢总医院桶装水购销服务询价函
重钢总医院拟对重钢总医院桶装水购销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桶装水购销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重钢总医院
三、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四、项目需求:
(一)产品参数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年预估量 |
|
1 |
桶装水 |
18.9L/桶 |
3125桶 |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
1、供应商送水地址为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在采购人有用水需求时,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的用水需求,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采购人。
3、提供产品水质符合国家《QS水质卫生检验合格》标准,随应答函提供拟提供产品的《水质检测报告》。
4、供应商不得提供无证及假冒伪劣过期等不合格商品。凡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及其它后果,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资格处理)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指2023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止),具有良好的信誉。(响应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参选资格或采购资格)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采购报价、限价、评审说明:
(一)报价说明:
1、报价函中仅存在唯一报价。以单桶单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为元,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中包含了所有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转运费(含二次转运费)、检验检测费、利润、税金、免费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及维护保养、清洁费各种风险等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对产品单价不做费用调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本次报价方式为书面报价,即由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公司,将盖章签字的资质、水质检测报告及报价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XXX项目报价文件+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cgzyycgb@gt.cn。
3、请务必于2025年12月4日17:00前将报价资料发到邮箱,逾期作废。
4、本次报价有效期为3个月。
(二)限价说明:本项目只设置单桶单价最高限价,单桶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 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三)评审说明:合理低价法。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在满足合理低价的基础上,最终价格最低的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若最终最低报价相等时,给予价格相等的所有供应商再次报价机会,直至选出最低报价。凡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均被视为接受上述项目的询价条款。
八、支付方式:每季度按实际交易数量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据实结算。
九、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按作废处理。
十、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在询价方。
十一、联系人
采购人:重钢总医院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
组织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81915011
业务部门联系人:戚老师 联系电话:023-81915031
一、应 答 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原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元/桶的报价完成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应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资质资料;
(4)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应答函为准。
3.我方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4.我方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8.(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
重钢总医院: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单位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函“第七条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规定的情形。
四、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医院采购活动,积极配合医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不以现金、红包、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任何形式影响采购人采购行为。
五、我方郑重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任何陪标、围标、串标行为;绝不以他人名义响应,不以任何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和响应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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